00001前 言
企业标准按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D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编写。
本标准由洛阳众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洪波。
多种维生素钙铁奶片
(类别: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多种维生素钙铁奶片(类别: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山梨糖醇(添加量为50%)、碳酸钙、乳粉、乳酸亚铁、硬脂酸镁、牛奶香精、维生素A(维生素A醋酸酯、阿拉伯胶、白砂糖、食用玉米淀粉)、维生素D3粉(维生素D3、变性淀粉、蔗糖、麦芽糊精、植物油、维生素C钠、二氧化硅、生育酚)、叶酸,维生素B12(维生素B12、碳酸钙、麦芽糊精)为原料,经混合、压片、包装而制成的多种维生素钙铁奶片(类别: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M族的测定
GB 5009.3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
GB 5009.8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A、D、E的测定
GB 5009.9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铁的测定
GB 5009.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钙的测定
GB 5009.2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叶酸的测定
GB 5413.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B12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YBB00122002 口服固体药用高密度聚氯乙烯塑料瓶
3要求
3.1原料要求
3.1.1山梨糖醇应符合GB 1886.18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梨糖醇和山梨糖醇液》的规定。
3.1.2碳酸钙应符合应符合GB 1886.2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钙(包括轻质和重质碳酸钙)》的规定。
3.1.3乳粉应符合《GB 196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的规定。
3.1.4乳酸亚铁应符合《GB 1903.4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乳酸亚铁》的规定。
3.1.5硬脂酸镁应符合《GB 1886.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镁》的规定。
3.1.6牛奶香精应符合《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的规定。
3.1.7维生素A应符合《GB 147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A》的规定。
3.1.8维生素D3应符合《GB 1903.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胆钙化醇(维生素D3)》的规定。
3.1.9叶酸应符合《GB 5009.2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叶酸的测定》应符合的规定。
3.1.10维生素B12应符合应符合《GB 1903.4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氰钴胺》的规定。
3.2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外观、色泽
应符合相应产品的外观特性,具有正常产品的色泽
从混合均匀的样品中取出50g,将内容物倒入白瓷盘中,在室内自然光线下观察其外观、性状、色泽、杂质,嗅其气味,然后以温水漱口,品尝其滋味,并检查有无外来杂质
滋味、气味
应具有产品应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嗅,无异味
气 味
应具本品气味,无异味
状态
应符合相应产品的特性,无霉变,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3.3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水分,% ≤
5.0
GB 5009.3
砷(以As计) ,mg/kg ≤
0.5
GB 5009.11
*铅(以Pb计),mg/kg ≤
0.4
GB 5009.12
硝酸盐(以NaNO3计),mg/kg ≤
100
GB 5009.33
亚硝酸盐(以NaNO2计),mg/kg ≤
2
GB 5009.33
黄曲霉毒素M1,ug/kg ≤
0.5
GB 5009.24
维生素A,mg/100g
10-17.5mg
GB 5009.82
维生素D,ug/100g
82-184.5ug
GB 5009.82
维生素B12,ug/100g
32.5-120ug
GB 5413.14
叶酸,mg/100g
3.5-10mg
GB 5009.211
钙,g/100g
8-20g
GB 5009.92
铁,mg/100g
320-400mg
GB 5009.90
注: *该指标严于 GB 2762 的规定。
4.4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
检验方法
n
c
m
M
菌落总数,cfu/g
5
2
102
5×104
GB4789.2
大肠菌群,(MPN/g)
5
2
10
102
GB4789.3 平板计数法
沙门氏菌,CFU/25g
5
0
0/25g
—
GB 4789.4
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
5
2
10
100
GB4789.10 平板计数法
注:a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4789.1 执行。
4.5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应符合JJF 1070的规定。
4.6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有关规定执行。
4.7其它要求
应符合GB 2760、GB 2762、GB 2763的有关规定执行。
5检验规则
5.1原料入库要求
原料入库前,须索取供货方出具的合格证明或经企业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5.2组批
一次投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一规格包装完好产品为一批。
5.3抽样
一般情况下按3‰随机抽样进行检验,Z低不得少于1000g。
5.4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出厂前均由公司检验员按本标准进行检验合格,发给合格证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依据产品执行标准规定的所有项目进行逐批检验。
5.5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规定的全部技术指标,一般情况下每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
a)产品定型投产时;
b)主要原料产地或原料供应商有变动时;
c)停产三个月以上,又恢复生产时;
d)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5.6判定
当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标准所规定时,则判为合格产品。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要求时,可自保留样品中或对同批产品再次随机抽取样品进行复检,若结果均符合标准要求时,则判定该产品为合格产品,若仍有一项不合格时,则判定为不合格。微生物指标不得复检。
6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6.1标志、标签
产品标志及标签应符合GB/T 191和GB 7718和有关规定,标识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D123号令《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及有关规定。应标明: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生产厂名称及地址、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贮存方法、食用方法、产品标准代号、商标。并有防潮、防雨等标志。
6.2包装
产品的包装产品所用的口服固体药用高密度聚氯乙烯塑料瓶应符合国家药品包装材料标准YBB00122002口服固体药用高密度聚氯乙烯塑料瓶的要求规定的标准。外包装用瓦楞纸箱包装应符合GB/T 6543的有关规定,包装牢固,运输中不易破碎。
6.3运输
产品运输工具应当清洁卫生。产品运输过程中应防雨、防潮、防暴晒、防污染。搬运装卸应小心轻放,避免破损污染。严禁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运输。
6.4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良好的仓库内,须有防鼠台,与地面距离≥10cm,离墙≥20cm,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等物品同库贮存。
6.5保质期
在上述规定条件下,产品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24个月。
编制说明
本标准适用于以山梨糖醇(添加量为50%)、碳酸钙、乳粉、乳酸亚铁、硬脂酸镁、牛奶香精、维生素A(维生素A醋酸酯、阿拉伯胶、白砂糖、食用玉米淀粉)、维生素D3粉(维生素D3、变性淀粉、蔗糖、麦芽糊精、植物油、维生素C钠、二氧化硅、生育酚)、叶酸,维生素B12(维生素B12、碳酸钙、麦芽糊精)为原料,经混合、压片、包装而制成的多种维生素钙铁奶片(类别: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参照GB 2415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制订本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质量控制和监督检查提供依据。
本标准中铅指标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2762的规定。
联系人:方经理 联系电话: 0379-68301886 咨询电话:4009685168 联系地址: 洛阳市洛龙区龙门石窟南200米 慧牛技术支持 豫ICP备16010768号